有時候常常覺得時間不夠,
但其實主要原因是自己太過懶惰。
這一點我一直很清楚,
也從來沒有否認過。
只不過,清楚是一回事,
肯正視卻是另一回事。
鬆鬆散散、懶洋洋、不疾不徐,
每當一次又一次的面臨了要求,
我總會在心裡反抗著……
人就是不一樣的個體,不是嗎?
最近的我,
思緒全陷入一個故事之中--
不意外卻也很意外的,
我入迷了。
深深的陶醉在其中。
讓一個原本打算很快就結束的小短篇,延長又延長,
有不斷的加碼的趨勢。
那是一場婚禮,
一場與主角談不上直接關係的婚禮。
她在,他也在。
兩個“舊情人”在昔日同窗的婚禮上,
在身邊的人都有點刻意的安排之下,
再次見面。
原本的構思是想看見兩人破除了當初的誤解之後,是否能夠再繼續攜手相伴下去,
可是寫著寫著欲罷不能了起來。
想著兩人的開始、想著兩人的錯過、想著兩人的延續、想著兩人的……以後。
我開始想看見,這兩個人的每一段成長。
也想要看見,自己在這個故事中可以學習到怎麼樣的長大?
僅只於親吻。
這也許是我自十八歲以來,頭一次不想著在一篇故事裡加入情慾,
頭一次的沒有在裡頭描述情慾的衝動,
以往是寫作的技巧不夠純熟、但是越成長就越羞愧於面對自己的文字,
看著自己書寫的角色述說著自己平時怎麼樣都說不出口的話語,
感受到不好意思。
資料夾裡儲存了好幾篇或長或短的故事,
每一段都看似可以繼續下去,
卻每每在面對著字句的時侯窮了言詞,
很多都延宕了結局的時間。
特別是很多個故事,一開始都只是短短的幾回,
卻不自覺得讓角色又多了畫面。
也有幾段故事,
像是很久之前就寫好了,本想著要延續,
卻在某一日翻開來,就決定了結局--
結束與開始都很突兀,
這大概是我的風格吧?
最近幾年看的書類型不多不少,
寫作風格也是各有不同,
有時候驚訝於平淡的敘事手法,
有時候又好奇於激烈緊湊的故事節奏,
有時候也會對於一些作者的敘述方法感到困惑,
但對於故事的主題與人物描寫而深深著迷--
迷戀的書會很快的想要看完,
疑惑的書會一點一滴的仔細品嘗--
每一本書看完都不一定會有感想,
但是會在看完後或許某一段時間,突然感到回味無窮--
也許這就是我這些年越來越不喜歡踏入租書店或圖書館的原因吧?
我喜歡自己想看的書就在手邊身旁的感覺。
未完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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